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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April, 2010

[讀書心得] apple i系列不支援 adobe flash 的理由?!

最近 iPad 出來馬上成為話題, 不過相較iPhone 的出世,iPad首賣銷售量僅只一半,但這不是我care的。 比較好奇的有兩個:1. iPad的市場跟價值在哪?  2. apple不支援adobe flash的理由何在? 先從第2項談起好了,從網路上蒐集的資訊可以歸納出3點: 0. 歷史因素:(但這點我認為影響不大啦,畢竟商場上沒有永遠的朋友與敵人) 1. OSX與Adobe Flash 間的支援性:      apple:  Adobe 是間不知成長的保守公司,對於自家產品的不穩定及缺陷報告漠不關心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ex.Apple向 Mac OS的Flash 發布的缺限報告有400多項, 但現今只修復25項 )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Adobe 的ASA(Adobe Software Activation) 機制在不考慮系統的保護機制下,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直接讀取cpu跟ram,會導致系統不穩定。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Flash 相當耗cpu, 又有中毒的危機。      adobe心中os: 自己的 os 不穩定,還要遷拖。 2. 價格:      apple: adobe 產品的介面老舊,很久沒有更新了。而且create suite又賣那麼貴,相較之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下,Unity小巧的多。      adobe:  你們家的產品是多便宜? 所以這也表示你們只賣外表? 結論:我也認為apple 這理由實在牽強,擺明了就是要主導行動裝置的市場,不然大可開放             使用Flash,然後再設個選項讓user 自己選擇是否開啟Flash,自己承擔風險。             我是沒用過iphone,不過我想在mobile或甚至iPad這類產品待機時間也的確不             長,要撥上Flash意義不大,加上若可以加上Flash 這樣Apple就不好收錢了,索性就             拿掉算了。(這真是家不是很為使用者著想,可是卻賺錢的公司XD) * Apple 另外自己也在開發Html5的標準,adobe技術長Lyncch 還說這會讓 internet video回到   黑暗時期(標準狗咬狗XD)。 * 雖說Html5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,但a

[讀書心得] 程式之路

關於寫程式這檔事,自己起初是為了個不服輸,寫到現在似乎是興趣?! 人家都說要當一個好的程式設計師至少要花1萬個小時或十年,這可真是慢慢磨。 今天大大推薦一篇文章 【程式設計】十年自學程式設計 其中有幾點我想要記錄下來: 十年自學程式設計   研究學者( 海斯 、 布盧姆 )的研究說明,在許多領域,大約十年才能培養出專業技能 ;包括下西洋棋、作曲、繪畫、鋼琴演奏、游泳、網球,及神經心理學和數學拓撲的研究 。似乎沒有真正的捷徑;即便是莫扎特在四歲就展露出音樂天才,在他寫出世界級的音樂 之前仍然用了超過十三年的時間。   再看另一種類型的代表,披頭四樂團,他們似乎是在1964年的艾德˙蘇利文劇場 表演,突然地成為熱門樂團首席。其實他們從1957年開始,就在利物浦、漢堡等地的 小型俱樂部表演了。雖然他們很早就顯現強大的吸引力,但他們具決定性的成功作品《胡 椒中士》也要到1967年才首次發行。山姆爾˙強森則認為十年根本不夠:「任何領域 的卓越成就,只能用一生的努力才能取得;稍微低一點的代價是換不到的。」喬瑟抱怨說 :「生命如此短促,學習技藝卻要這麼地長。」   以下是我在程式設計這個領域獲致成功的秘訣: ˙對程式設計感興趣,因為樂趣而寫程式。確信你自始至終都能樂在其中,這樣你才願意 將十年光陰投入。 ◎與其他程式師交流;閱讀其他人的程式。這比任何書、任何訓練課程都來得重要。 ◎不斷地寫程式。最好的學習方式是 做中學 。更專業地說,「在特定領域的個人最高績效 ,並不是經驗夠久就會從天下掉下來;但若個人極具經驗,那麼可以透過有計劃的努力來 改進並提昇這種層次的績效。」( 第366頁 )   而「最有效的學習需要,定義明確的任務,特定人則有其相應難度,能增進知識的回 饋,還有重複及修正錯誤的機會。」(第20~21頁)《 實踐中認知:心智、數學與日 常生活的文化 》是這個觀點的一本有趣參考書籍。 ◎如果你想,你可以去讀四年大學(或再讀研究所)。這是你找工作時所需的資格,同時 也可讓你對這個領域有更深的認識。但如你不喜歡學校,你還是可以(得有犧牲)透過工 作獲得類似的經驗。就任何情況來說,只從書本上學是不夠的。「電腦科學的教育無法讓 人成為程式設計的專家,正如研究畫筆跟顏料,也不會讓人成為專業畫家。」艾瑞克˙雷 蒙,《新駭客辭典》的作者這麼說。   我曾聘請最優秀的程式師之一,他只有高